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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20 轉知訊息-台電電費減免事宜

各位托育人員大家好,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受疫情影響產業事業電費減免之適用對象、級距、生效月份及後續辦理方式」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8月2日衛授家字第1100501206號函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農業及服務業之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措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認定「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其相關法規設立之托嬰中心、取得托育服務登記證書之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為社會福利事業與其他照顧服務提供單位,適用級距1,減免電費用10%,並自110年5月起生效。
三、倘各托嬰中心及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所轄之居家托育服務人員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請貴中心依前開措施之附表1造冊,並檢附切結書於110年8月31日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本局承辦人信箱本局將列冊送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電費減免事宜;如單位有多個電表請一併列出。
四、有關「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農業及服務業之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措施」及電費減免相關QA,請逕於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社會福利事業、照顧服務單位項下下載參閱。

https://covid19.mohw.gov.tw/ch/cp-5192-62488-205.html

※ 敬請欲申請減免的托育人員,務必於8/27(五)前郵寄回所屬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以利中心進行資料統整送件。

※ 因各中心進行作業時間緊迫,為維護各位權益,請提早送件。


表單下載:(請將以下2種表單下載,填寫後親送或寄回中心,資料內容務必填寫正確)


(1)電費減免切結書

(2)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農業及服務業台電公司優惠用戶減免清單


(3)範例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承辦單位:弘光科技大學

本日人次:518 總計人次:144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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